1. 為辦理「臺中市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自治條例」修正案,爰舉行公聽會,以廣泛蒐集地方居民、民間團體與相關領域專家學者之意見。
2. 本條例(草案)已於109年4月6日府授衛食流字第10900721441號公告辦理制定法規預告(刊登於本府109年4月15日夏字第一期公報)。
3. 另,公聽會召開當日如遇天災或人力無法抗拒事由,辦理單位或主持人將視實際情況中止會議,並另行通知或公告再召開之時間及地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