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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關德昌公司「五香豆乾」經桃園縣政府衛生局檢出二甲基黃,經查該批產品(有效日期104年7月24日)共計79箱全數售予桃園縣「平聯社股份有限公司」,本局已責令業者全面下架、回收、銷毀。
經調查,德昌公司表示「五香豆乾」產品無使用芊鑫乳化劑,但因該公司無法明確釐清污染原因,因此,為保障消費者權益,本局要求該公司同屬乾類豆乾產品共計22項,有效日期在104年9月24日以前之產品,將於2月4日零時前全面下架、回收,擇期銷毀,並同時更換新品上架。
該「五香豆乾」檢出二甲基黃,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規定,本局將依同法第44條裁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。
衛生局呼籲,食品業者應自主管理,製造食品均應遵守相關規定,應使用合法之食品添加物;若有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,應主動停止製造、加工、販賣及辦理回收,並通報衛生局,否則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7條處300萬元罰鍰,食品業者千萬不要心存僥倖。
德昌「五香豆乾」檢出二甲基黃 22品項全面下架回收
經調查,德昌公司表示「五香豆乾」產品無使用芊鑫乳化劑,但因該公司無法明確釐清污染原因,因此,為保障消費者權益,本局要求該公司同屬乾類豆乾產品共計22項,有效日期在104年9月24日以前之產品,將於2月4日零時前全面下架、回收,擇期銷毀,並同時更換新品上架。
該「五香豆乾」檢出二甲基黃,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規定,本局將依同法第44條裁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。
衛生局呼籲,食品業者應自主管理,製造食品均應遵守相關規定,應使用合法之食品添加物;若有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,應主動停止製造、加工、販賣及辦理回收,並通報衛生局,否則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7條處300萬元罰鍰,食品業者千萬不要心存僥倖。
- 市府分類: 衛生醫療
- 最後異動日期: 2019-05-28
- 發布日期: 2015-02-02
- 發布單位: 臺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
- 點閱次數: 71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