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衛生局今早於接獲通知,立即派員稽查轄內大里區「樂鴻冷凍食品有限公司」,針對案內涉標示不實之「手工日式鱈魚排」,本市業者已完成下游回收並退回彰化光大企業社共計6180片 (103箱;60片/箱)。
據樂鴻冷凍食品有限公司向姓負責人現場說明,該公司確實有向彰化光大食品企業社進貨「手工日式鱈魚排」經銷販售,相關產品之製造、原料成分、包裝標示等皆由光大食品企業社負責,向姓負責人提供104年6月迄今該公司共進貨580箱(60片/箱) ,經上週光大食品企業社通知後已立即請其下游回收,共計退回6180片(103箱;60片/箱),已無庫存。
衛生局徐永年局長表示,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,食品不得有不實、誇張或易生誤解之情形,如涉違反者,可依同法第45條第1項,處4萬至4百萬元罰鍰,違規產品則可依同法第52條第1項第3款,命限期回收改正,改正前不得繼續販賣。提醒業者產製食品應符實標示以免觸法受罰,影響消費者安全飲食權益。
臺中市衛生局稽查轄內「樂鴻冷凍食品有限公司」 該公司經銷彰化光大食品企業社之「手工日式鱈魚排」已完成下游回收並退回6180片
據樂鴻冷凍食品有限公司向姓負責人現場說明,該公司確實有向彰化光大食品企業社進貨「手工日式鱈魚排」經銷販售,相關產品之製造、原料成分、包裝標示等皆由光大食品企業社負責,向姓負責人提供104年6月迄今該公司共進貨580箱(60片/箱) ,經上週光大食品企業社通知後已立即請其下游回收,共計退回6180片(103箱;60片/箱),已無庫存。
衛生局徐永年局長表示,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,食品不得有不實、誇張或易生誤解之情形,如涉違反者,可依同法第45條第1項,處4萬至4百萬元罰鍰,違規產品則可依同法第52條第1項第3款,命限期回收改正,改正前不得繼續販賣。提醒業者產製食品應符實標示以免觸法受罰,影響消費者安全飲食權益。
- 市府分類: 衛生醫療
- 最後異動日期: 2019-05-28
- 發布日期: 2015-11-17
- 發布單位: 臺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
- 點閱次數: 73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