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事食品業工作中,若罹患或感染可能造成食品污染的疾病(例如:A型肝炎、手部皮膚病、出疹、膿瘡、外傷、傷寒或有其他類似疾病等),則不得從事與食品接觸的工作。 此外,食品從業人員若有吸菸、嚼檳榔、嚼口香糖、飲食或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行為,也應禁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