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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眾廢棄不用之藥品之處理。

一、一般膠囊及錠劑:可以直接丟進垃圾桶,隨著一般垃圾焚化處理。
二、一般藥水:將吸水物質,如砂土、咖啡渣、報紙等,放進夾鏈袋或塑膠袋中,再將藥水倒入袋中後確實密封,最後將密封袋丟進垃圾袋隨一般垃圾焚化處理,其他藥品包裝或容器則依規定進行回收。
三、特殊藥品(如針劑、抗腫瘤藥物、抗生素、賀爾蒙藥品、管制藥品等):需拿回原開立之醫療院所,由醫療院所依照醫療廢棄物處理,不可亂丟。
四、民眾仍有廢棄藥品處理疑義,可就近向廢棄藥品檢收站諮詢。(臺中市廢棄藥品檢收站名冊下載處:https://reurl.cc/r5A7Rr)。

  • 市府分類: 生活安全,衛生醫療,生活資訊
  • 最後異動日期: 2023-07-31
  • 發布日期: 2019-11-13
  • 發布單位: 臺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‧藥政醫粧組
  • 點閱次數: 133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