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淺談機關安全維護工作

安全防護是保防工作重要項目,其目的在維護機關首長及人員、物資、器材與設施之安全,並防制不法份子的危害、滲透與破壞,以維護機關及人員安全,確保國家重要建設與機關業務正常運作。
  今日談機關安全防護,在工作思維與作法上有兩點要特別重視之處,第一是考量在政府宣布解嚴後,兩岸交流熱絡及互動頻繁情形下的影響;第二是考量社會型態愈趨民主開放,民眾期望政府更為簡政便民,對機關安全防護必需兼顧方便的影響;近年來,政府積極推動各種行政革新方案,「政府再造」便是其中一例,在人力及服務再造工作方面,要求的是「簡政便民、顧客至上」,意即政府要多接觸民眾,要有符合民眾期望的施政作為,因此在機關安全防護方面,必需兼顧安全考量及民眾需要,自是更需費心,如何做好安全防護工作應是在掌握當前主客觀情勢,並能依據機關環境特性與性質,適切運用。
  諺云:「患生於所忽,禍起於細微」;「有備則制人,無備則制於人」,均說明保防不可疏於忽微,而成敗在於有備無備之間,機關防護應有上述之安全共識。今日之機關安全防護,要建立「整體防範、人人有責」之概念,在工作上保持高度警覺與落實預警防處觀念;使安全防護做到「無死角」、「無危害」的目標。(引自司法院政風處)

  • 市府分類: 生活安全,一般行政,生活資訊
  • 最後異動日期: 2020-10-19
  • 發布日期: 2018-01-23
  • 發布單位: 臺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‧政風室
  • 點閱次數: 87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