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檢舉人依本辦法檢舉重大食安案件,經衛生局查證屬實並裁罰確定後,按罰鍰實收金額之70%發給檢舉獎金。
二、本辦法所稱重大食安案件,即本市製造及餐飲等食品業者經查獲,違反以下項目:
(一)豬肉食品含有乙型受體素,違反食安法第15條規定,包括:
1.進口豬肉品檢出萊克多巴胺超過容許量(肌肉、油脂、其他可食用部位:0.01ppm/肝、腎:0.04ppm)。
2.國內豬肉品檢出殘留有萊克多巴胺。
3.國內外豬肉品檢出其他乙型受體素(例如:齊帕特羅(Zipaterol)、沙丁胺醇(Salbutamol)、妥布特羅(tulobuterol)、克倫特羅(Clenbuterol)等)。
(二)產品有攙偽或假冒。例如:大統油事件(以低價棉籽油混入添加物,冒充高價橄欖油販賣)、正義油事件(以飼料油冒充豬油)。
(三)添加未經政府許可的添加物。例如:飲料中添加非法塑化劑、奶粉中添加非法三聚氰胺。
(四)其他經衛生局認定屬重大食安案件者:
1、同一案件裁處罰鍰金額新臺幣200萬元以上。
2、有食安法第15條第1項第8款所訂逾有效日期之違規食品總重量達50公噸以上。
3、有食安法第15條第1項第8款所訂逾有效日期之違規食品添加物總重量達300公斤以上。
三、檢舉方式:
(一)撥打1999專線或檢舉專線0800-451-102,或採書面方式向食安處檢舉。
(二)提供具體事證、真實姓名及身分資料。
(三)經查屬實,檢舉獎金將核發實收罰鍰之70%。
四、不適用條件:
(一)機關已發現並開始處理的違法案件。
(二)匿名檢舉或提供不實個資。
(三)本市衛生局所(含食安處)同仁及其配偶、前配偶、三親等內之血親或姻親。
(四)未於檢舉書或檢舉訪談紀錄上簽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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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關「臺中市檢舉重大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案件獎勵辦法」,如要檢舉,需符合哪些條件,才能領取獎金呢?
- 市府分類: 衛生醫療
- 最後異動日期: 2023-05-29
- 發布日期: 2023-05-29
- 發布單位: 臺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‧食品產製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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