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眾該如何做? 不要自國外攜帶肉類或違規輸入肉品,最高可罰300萬元。 不要於電商平台網購來路不明的肉製品。 發現可疑肉品勿丟入廚餘,請丟一般垃圾或交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臺中分署(04-2285-0198)/臺中市動保處(04-2386-9420) 。 店家怎麼做? 肉類產品清楚標示、保留來源證明。 不使用來源不明的肉類產品。 發現可疑之國外肉品該通知誰? 倘發現可疑之國外肉品請通報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。 檢舉走私專線歡迎撥打0800-039-131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