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食品業者 非登不可」政策已經立法全面執行,食安處鼓勵所有業者完成食品登錄,並可透過下列方式登錄:
(一)食品藥物業者登錄平台(非登不可)網址:
(二)登錄方式:使用工商憑證或負責人之自然人憑證、健保卡,至「食品藥物業者登錄平台」進行線上插卡登錄,詳細操作教學如附件1、2、3。
(三)若有登錄相關疑問,請參閱食品業者登錄問答查詢專區:http://www.fadenbookqa.org.tw/
(四)食品藥物業者登錄平台相關問題諮詢方式:
- 系統操作暨登錄制度諮詢專線:0809-080209
- 系統操作暨登錄制度客服信箱:cs9280@tradevan.com.tw
- 本處諮詢專線:04-2222-0655分機3206、3210
- 本處諮詢信箱:hbtcm02085@taichung.gov.tw;m01593@taichung.gov.tw。
(五)工商憑證、自然人憑證、健保卡相關問題聯絡資訊:
- 工商憑證:
- 經濟部工商憑證管理中心:https://moeacaweb.nat.gov.tw/MoeaeeWeb/apply/apply_1_1.aspx
- 聯絡電話:02-4121166。
- 自然人憑證:
- 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:https://moica.nat.gov.tw/index.html
- 聯絡電話:0800-080-117。
- 健保卡:
- 使用健保快E通註冊密碼:https://www.nhi.gov.tw/ch/cp-5823-bd28c-2708-1.html
-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健保卡網路服務註冊密碼:https://cloudicweb.nhi.gov.tw/cloudic/system/mLogin.aspx
- 健保署諮詢服務專線:0800-030-598或(02)4128-678。
◎食品業者登錄後,可在非登不可平台查詢登錄字號(查詢食品業者/查詢條件/輸入公司商業登記名稱及驗證碼即可),並可於店內張貼食品業者登錄字號。
◎為維持登錄內容之正確性,登錄內容如有變更,食品業者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錄;登錄內容即使無變更,食品業者依規仍應於「每年確認」其登錄內容正確性。登錄不實者,依法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。
◎若已無從事食品相關業務,請填寫「臺中市食品業者登錄字號申請廢止聲明書(附件4)」郵寄本處(地址:台中市西區民權路105號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