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誠徵「臺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藥政醫粧組」聘用職務代理人

機關徵才
標題 誠徵「臺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藥政醫粧組」聘用職務代理人
徵才機關 臺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‧人事室
職稱 聘用職務代理人
名額 正取1名,備取3名(候用期限自公告錄取日起6個月)
資格條件 1.具有以下所列之專門知能條件之一:
□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。
□國內外大學畢業,並具有與擬任(藥政醫粧)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一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(藥政醫粧)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。
□具有與擬任(藥政醫粧)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。
2.駕照要求:不拘。
3.語文能力要求:英語(普通)、台語(普通)
4.使用電腦能力:電腦基本操作、文書處理、網際網路
有效期間(起) 2025-08-13
有效期間(訖) 2025-08-19
工作項目 辦理藥政醫粧相關工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
工作地址 臺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(臺中市西區民權路105號)
報名方式 1.應徵者請檢附履歷表(含自傳)、學歷證件影本於114年8月19日前掛號郵寄「403臺中市西區民權路105號 藥政醫粧組收」,信封並註明【應徵藥政醫粧組聘用職務代理人】,逾期不予受理(以郵戳日期為憑)。
2.本職缺歡迎身心障礙者應徵,甄選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,本處依其學經歷擇優通知面試。
3.請檢具履歷表(可參考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)、身分證明文件(身分證影本,或在台工作許可)、最高學歷證明影本、服務單位年資證明文件。
4.若資格不符、檢附文件不齊或未獲遴用者,恕不通知及退件。
5.甄選錄取人員名單將公告於本處網站。
6.聯絡人:何小姐,04-2222-0655轉3380
其他 1.工作時間:日班自8時至17時(必要時需配合加班)。
2.休假方式:周休二日
3.核薪方式:月薪:聘用人員7等1階,328薪點計薪(約新台幣4萬5,624元)。
4.僱用期限:自114年8月28日至114年12月21日止。
連絡人 何小姐
連絡電話 04-2222-0655轉3380
  • 市府分類: 徵才資訊
  • 最後異動日期: 2025-08-13
  • 發布日期: 2025-08-13
  • 發布單位: 臺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‧人事室
  • 點閱次數: 108